财产物资安全控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中册》第892页(1163字)
(一)限制接触财产限制对实物的接近,是指任何人未经授权批准,不得随意接近限制接近的实物,即严格限制无关人员对资产的接触,包括对直接接触实物实体的限制、对接近实物的使用或支配的批准文件的限制、对接近计划资料及有关经济核算资料的限制等。一般情况下,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及贵重材料、精密仪器设备和其他易挪为私人使用或占有的实物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直接接触,例如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只限于特定的出纳员;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必须确保两人以上同时接触的方式加以控制:存货的实物保护应有专职的仓库保管员控制等。
(二)记录保护
会计记录能反映出经济业务的发生、处理过程和最终结果。完备良好的会计记录不仅能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而且能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其成果,有利于管理者及时和有效地作出决策。会计记录的保护首先应严格限制接近会计记录的人员,以保持保管批准和记录职务的有效分离;其次应妥善保存会计记录,防止丢失、毁损或被篡改:再次,对某些重要资料(如定期的财务报告)留有后备记录,以便在遭受意外损失或毁损时能重新恢复,尤其是在计算机系统处理的条件下更为重要;当然,任何一个单位要实行会计记录控制,就必须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分工,以便形成相互分离和制约机制。
(三)实物盘存
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和控制账存制度是为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而采取的积极有效的控制措施,定期盘点制度包括确定各账户余额下的财产的数量和金额,将财产物资的结存数量与实物保管部门的保管账、卡及实存数量的核对。具体包括:
1.实地盘存,即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财产清查与盘点,及时发现财产物资的盘盈或盘亏情况,然后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处理;
2.水续盘存,即从账面上随时反映财产物资的收入、发生和结存情况,并与实存数进行核对,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如果不一致,则可能说明资产管理上出现错误、浪费、损失或其他不正常现象。
为了防止差异再次发生,可以加强保护控制措施、惩罚不称职的员工或采取其他改进措施。
(四)保险
通过对财产物资或风险重大项目投保自然灾害险(如火灾险)、盗窃险、责任险等来减少或部分地弥补财产物资的损失,称为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