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篇》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597页(1127字)
福泽渝吉着,从1872-1876年陆续刊行单行本,1880年刊行合订本。
最新的版本是岩波书店1681年《福泽选集》所收版本,1958年由商务印书馆译成中文刊行,群力译,1984年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着丛书》。
该书共17篇和附录,中译本约8万字,是一部论文汇编,对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及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诸多问题都有精辟的论述。他开宗明义“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但人不学则无智,无智者则为愚人,故提倡专心致力于学问即实学,包括社会生活中必需的实用的知识、技能和实验实证的科学。
基于这种平等观,他主张建立社会契约论,通过契约实现人民意志的体现和政府职能的发挥,实现国民和国家的自由独立和自主快乐。独立即指有形的物质方面的满足,也指无形的精神方面的快乐和高尚。他提出了“文明史观”的雏形,认为文明是指人类智德的进步,衡量文明的标准不是外在的物质技术成果,而是指内在的文明精神,文明的进步是对有形的物质的钻研和无形的人事的探究。他考察了西方各国的文明发展史,主张由处于中等社会地位的中产阶级来推进文明的进程。针对当时社会盛行的全盘西化的社会风气,认为应坚持轻信易受欺骗,怀疑可致真理的原则,西方文明并非尽善尽美,对其应采取择其善者而从之的态度。
他认为东方的传统思想和西方的社会文明有并行不悖的一面,异域的思想文化只要在日本社会历史条件下有适宜存在和发展的环境就加以移植和吸取。
他阐述了学者及其他国民的职分,认为学者不应囿于传统而应面向现代化,学者应身体力行,躬身实践,既参政议政,又兴办事业,改进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文明,以图跨入文明之域。
国民既服膺政府的领导,又具有当家作主的自主意识,切不可盲从政府,也不能纠结朋党,以武力抗衡政府,应当坚持真理,以真理说服政府。学者和国民都安身立命,固守本分,则国家昌运,国民富足。
这实际上迎合了明治政府的统治政策。他强调道德修养,认为人生活在社会关系中必须具有阐明事理的智慧,端正方向的虔诚之心,立定作事方向的思想,领会社会文明的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促进身心健康、愉悦,克服专制制度下的等级制度和大义名分论,博学慎思。人性虽有智愚强弱的差异,但职业无尊卑贵贱之区别。
理想和现实并非等同,但思想和行动要保持一致,当作自我检查、协调修身之道。
道德行为的衡量标准是相对的,在封建社会,儒学思想体系作为国家意识,决定着日本社会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原则;明治维新以后新社会制度确立,原有的价值标准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必然让位于适应新的社会历史条件的西方社会文明,故要承认人人平等、独立自由、国家独立自主等,要重新评价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