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循环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04页(698字)

当代西方经济学家通常将经济周期称之为商业循环。

这是因为早期西方国家没有关于国民生产总值、工业生产、就业、物价等反映整体经济活动指标的统计,因而很难准确地判断经济活动的好坏,危机的出现,一般是通过商业销售和库存的变动反映出来,因而他们便把商业活动所出现的周期变化称为商业循环,这种用法一直延续至今。实际上,它反映的是总体经济活动反复出现的上升与下降这一现象。西方经济学家虽然对商业循环下过许多定义,但影响最大的是伯恩斯和米契尔于1947年所下的定义。

他们认为:“商业循环是指那些主要通过工商企业组织生产的国家总体经济活动所出现的波动;一个循环包括许多经济部门同时出现的扩张,随后为衰退、收缩和复苏,之后再进入下一个循环的扩张阶段;这一变化顺序是反复出现的,但不是周期性的;在时间上,商业循环从1年到10年或12年不等;它们不能分割成同其具有类似特征和波幅的更短的循环。”伯恩斯和米契尔关于商业循环的定义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商业循环指的不是一两个经济部门的波动,而是总体经济活动的波动;其次,商业循环包括扩张、下降、收缩、复苏四个阶段,这一变化顺序虽可反复出现,但无固定的时间规律,可以是2年,也可以是12年;最后,一个划定的循环不能再分割成更短的循环。伯恩斯和米契尔定义的最大缺陷是它忽视了商业循环的原因,虽然定义指出商业循环是工业化市场经济国家经济活动所出现的波动,但并没有把原因归咎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意思。

该定义的另一个缺陷是没有确切地说明衰退到来的标志,一些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实际国民生产总值连续下降两个季度便为衰退,但定义中并没有类似的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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