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82页(367字)

“代理人”的对称,是指依法律或依法律行为而授权他人代作或代受意思表示的人。

又可称为本人或委托人。自然人、法人都可成为被代理人。自然人中的被代理人,既包括无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也包括那些由于受时间、地点、健康状态、知识水平、办事能力等情况的限制,难以亲自为法律行为的有行为能力的人。

法人作为被代理人就更为常见,例如在一般的民事活动中,买卖、租赁、承揽等;在司法程序当中,许多公司、企业委托代理人为其进行诉讼、仲裁等事务,特别是在当今时代,许多公司在遇到经济贸易方面的纠纷,往往全权委托律师作为其代理为其解决有关问题。被代理人也可在某些行政事务方面出现,例如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企业法人的登记、个体工商户的核准登记,代理申请专利、注册商标,银行代理企业托收承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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