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中国黎族大辞典》第324页(230字)
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或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
解放前黎族地区一般不看重钱,所以在借贷方面,以借牛、谷为主。借牛,要取变相的利息。一般借一头黄牛,隔一年要还一头水牛;借一头小牛,以后要还一头大牛。
如无牛,可用谷来偿还,一年为限,小牛还3担谷,大黄牛还5担谷,大水牛6担谷。
借谷一般利息较少,有些地区今年借一担,明年还本息一担五斗左右。感情深厚的,只还一担一斗。
但地主、富农放谷,至少计百分之百的年复利,并限期交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