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1974年土地资源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3页(398字)

尼亚1974年10月29日通过《土地资源法》,共10章79条。其中前言中指出:(1)土地是在农业和林业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生产资料,是密切关系到国民财富的增长和全体人民福利的增进的国民财富。(2)不断增长的对居民的农副产品供应和对加工工业的原材料供应,工业持续不断的发展,地方的城市化程度的提高,要求全国面积有限的、不可替代的全部土地得到赢利更大和效益尽可能高的充分利用。(3)为此目的,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好地经营并扩大农业面积,特别是可耕地面积,以保持并增加土壤的肥力。(4)同时,必须采取措施,杜绝各种浪费,防止有害于农林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土质下降。此外,还必须为其他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严格地安排好对农田和林地的使用,注意不要减少为实现农林业产量所必须的面积。(5)为此目的,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大国民议会通过了本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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