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土地改革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27页(175字)

秘鲁《土地改革法》第148条规定,农业部负责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执行土改和农业安置政策;经事先进行必要的研究之后,向政府提出宣布土改区的建议,批准有关的征收计划和资助计划;授予所有权证书;把本法令及其条例授予的职能和职权以及其他法律赋予的职能和职权,只要可以委派,均委派给土改和农业安置总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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