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土地占有权继承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2页(281字)

俄罗斯1994年《民法典》第265条规定,公民依照土地立法规定的根据和程序取得国有土地或自治地方所有土地的终身继承占有权。第266条规定:(1)享有终身继承占有权的公民(土地占有人)对所继承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2)如果从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中未得出不同结论,则土地占有有权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建立其他不动产,同时取得对它们的所有权。第267条规定:(1)土地占有人可以将土地出租给他人或交付他人供其无偿有限期使用。(2)不允许占有人出售、抵押土地或实施导致或可能导致土地转让的其他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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