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城市未利用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37页(181字)

英国1980年《地方行政、计划及土地法》规定,政府可通过土地登记把公共所有的闲置地或利用度低的土地详细情况公告给企图开发不动产业者或建设业者,引起其注意,或者是给这些业者一些优惠或援助,让其取得土地,以推动城市内部土地的再开发。还规定,环境部大臣对于有附带期间和条件的土地所有机关的登记土地,有命令处分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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