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土地买卖合同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79页(367字)
俄罗斯1994年《民法典》第549条规定:(1)根据不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有义务将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住宅或者其他不动产移转给买受人所有。(2)本节规定的规则适用于企业出卖,但以企业出卖合同没有另外规定限度者为限。第550条规定,不动产出卖合同以双方在一份文件上签字的书面形式签订。不遵守不动产出卖合同的形式将导致合同无效。第551条规定:(1)根据不动产出卖合同而将不动产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时应当进行国家登记。(2)在对所有权移转的国家登记完成前,对不动产出卖合同的履行不构成对抗第三人的原因。(3)当一方拒绝对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办理国家登记时,法院有权依另一方的请求作出所有权国家登记的裁定。无合法根据而拒绝对不动产所有权移转进行登记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登记迟延而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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