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土地制度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75页(189字)

国民政府1930年制定《土地法》,屡经修正,至1946年4月29日国民政府修正后才正式公布施行。该法1930年制定时分5编31章,共397条;1946年修正后分5编25章,共247条。其主要内容包括:第1编总则,第2编地籍,第3编土地使用,第4编土地税,第5编土地征收。为实施《土地法》,国民政府还修正公布了《土地法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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