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水资源使用权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03页(235字)
根据意大利水法律规定,国家实行引水、用水许可证、授权和特许权制度。一般民用需办理用水许可证;地下水勘探,矿泉水、温泉水使用要经授权、土地开垦挖掘引水、捕鱼和航运实行许可证审批;水域捕鱼要发执照;在运河中引水、开采矿泉水、温泉水、公有水域养鱼要取得特许权。法律规定,取得公有水域使用权,必须提出申请,否则就要罚款。水利用权资格一般都是暂时的,饮用、灌溉和土地开垦用水可给予70年的特许权,少量引水、稻田养鱼一次批准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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