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洪灾区保险优先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59页(183字)

美国《洪水保险法》规定,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农业部长、商业部长、田纳西流域管理局负责人以及其他所有在有关各州从事洪水风险区识别或界定的联邦机构的负责人,应当通过与局长协商,在分配现有的人力和其他可用资源时将洪水危险地区和洪水风险区的识别和测绘作为实际最先考虑的重点,以协助局长在本款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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