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农产品支持纪律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35页(306字)
世界贸易组织《农产品协议》第7条国内支持的一般纪律中规定:(1)第一成员方均应确保因具有本协议附件2中的标准所规定的资格而不在减少义务之列的任何有利于农产品生产者的任何国内支持措施始终符合本协议附件2中规定的标准。(2)凡无法证明符合本协议附件2的标准或无法按本协议其他任何条文规定免除减让义务的任何有利于农产品生产者的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这类措施所作的任何修改在内,以及日后采用的任何措施应一概计入成员方现行支持总量单位内。若成员一方减让表第四部分中没有包含支持总量单位的承诺义务,则该成员方不得向农产品生产者提供超出第6条第4款中规定的相关的最低水平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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