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未注册兽药审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93页(183字)

中国1998年《进口兽药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进口少量用于科学研究而尚未注册的兽药,需报农业部批准,核发《进口兽药许可证》。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进口。对养殖业生产亟需、国内尚不能满足供应的未注册兽药产品,由使用单位按进口兽药申报程序报农业部审查批准,发给一次性《进口兽药许可证》,该产品只限自用,不得转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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