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输入动物隔离留检时限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21页(262字)

台湾《家畜传染病防治条例施行细则》规定,本条例之动物检疫隔离时间如下:(1)、绵、山羊、等偶蹄动物,输入隔离15日,输出隔离7日。(2)、骡、驴等单蹄动物,输入隔离10日,输出隔离5日。(3)犬、等肉食动物输入隔离21日,输出隔离15日。(4)、鸭、鹅、火鸡等家禽类,输入隔离10日,输出隔离5日。种卵输入隔离至孵化后2日为止。(5)其他动物输入隔离7日以内,输出隔离3日以内。输入供屠宰用之家畜,在隔离所之临近屠宰场者。其隔离时间,得照上述各项所定减半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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