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罗毕人类环境特别会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29页(273字)

为纪念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10周年,国际社会于1982年5月10日至18日举行内罗毕人类环境特别会议。会议审议为执行《人类环境宣言》和《行动计划》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要求各国政府和人民继续对全世界环境现状表示关注。会议通过《内罗毕宣言》。该宣言全称为《内罗毕全球环境状况宣言》,共有10项内容。该宣言的发表,使国际社会重新肯定《人类环境宣言》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并在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加强解决跨国界污染的国内和国际立法、寻求环境无害的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发展了《人类环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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