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环境保护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29页(368字)

欧共体组织重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包括:《关于建立欧洲改善生活与工作环境基金会的法规》(1975年)、《就保护农业与自然遗产问题对各成员国的建议》(1975年)、《关于当局对环境事务费用拨款的建议》(1975年)、《环境保护与改善法规应该适应技术进步的决议》(1975年)、《关于环境保护方针协商委员会的决议》(1984年)、《若干公营和私营环境计划效果评定指令》(1985年)、《建立受严重威胁地区环境保护顾问委员会的决定》(1986年)、《关于共同体内部市场环境保护的若干暂行规定》(1990年)、《共同体生态标签奖励法》(1992年)、《环境问题财政保障条例》(1992年)、《共同体生态标签收费导则》(1993年)、《关于农业生产方法与农村环境维护相适应条例》(1992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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