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犯罪损失赔偿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21页(236字)

加拿大《环境保护法》第292条规定,当一个犯罪的人被判处犯有本法中的一项罪行时,法院可以在判决作出的时候以及在受害的人申请下,命令犯罪人给该人支付一定金额,以满足或赔偿由于犯罪的实施而给该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损害。上述命令支付的金额没有被立刻支付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提出命令,在审判该案件、并命令支付该金额的某种高等法院,把该命令作为判决提出;并且这项判决与该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针对被告人作出的判决一样是可以得到被告人执行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