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家空气质量评审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20页(244字)
英国《环境法》第82节第1条规定,每一个地方主管部门必须随时对主管区域内的目前的及未来相关期内的空气质量组织评审;第2条规定,地方主管部门依照前述第1条组织评审时,还必须组织对主管区内的空气质量目前是否达标,或者在相关期内是否可能达标作出评价。第3条规定,在依照前述第2条进行评价时,如果认为在地方主管部门的管区内目前还没有达到或者在相关期内不可能达到空气质量标准或者目标,则地方主管部门须在它的管区内筛选出在相关期内不可能达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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