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502页(182字)

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用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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