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431页(919字)

位于东经111.7°、北纬40.8°。

呼和浩特系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城”。

①1912年称归化厅;同年改为归化县。②1912年称绥远厅;同年改为绥远县。③1914年归化县和绥远县合并称归绥县,城区设归绥市(省辖市)。④1949年归绥市改为地级市,是绥远省的省会。⑤1954年3月6日绥远省撤销,归绥市改名呼和浩特市(地级市),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⑥1954年3月6日绥远省撤销,归绥县并入土默特旗。

下设玉泉区、回民区、郊区和新城区。

民国初年隶绥远特别区。1928年隶绥远省。1937年隶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1945年复隶绥远省。1954年隶内蒙古自治区。

呼伦贝尔城 见658页“海拉尔市”。

呼伦县 见658页“海拉尔市”。

呼伦厅 见658页“海拉尔市”。

呼玛设治局 见430页“呼玛县”。

呼玛县 见430页“呼玛县”、745页“塔河县”、826页“漠河县”。

呼图壁分县 见430页“呼图壁县”。

呼图壁县 见430页“呼图壁县”。

呼兰府 见430页“呼兰县”。

呼兰县 见430页“呼兰县”。

岫岩州 见431页“岫岩满族自治县”。

岫岩县(县) 见431页“岫岩满族自治县”。

上一篇:明水县 下一篇:明光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