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460页(346字)

位于东经102°31′~103°38′、北纬22°26′~23°04′之间。

两设治局合并设县,分别取金河、平河的首字合称“金平”。

①民国初年设金河行政委员会、平河行政委员会;1932年改为金河、平河两设治局。②1934年金河、平河两设治局合并成立金平县。③1985年6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金平县,成立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溪卡 见494页“定结县”。

金东溪 见668页“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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