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常见有毒和危险化学品手册》第91页(1700字)

【别名】 丁胺。

【理化性状】 正丁胺〔C4H9NH2或CH3(CH2)3NH2,C4H11N〕为可燃性无色挥发性液体,在空气中发烟,有氨味,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能与水、醇和醚等相混溶。分子量73.14,相对密度0.7385(20/20℃),沸点77.1℃,凝固点-49.1℃,折射率1.40(20℃),闪点1.1℃(开杯)。

【危险情况】 (1)有中等毒性,具强碱性和腐蚀性,能刺激眼、皮肤和呼吸器官。(2)易燃,燃点312℃,有严重燃烧危险,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1.7~9.8%。蒸气重于空气,并能扩散到相当距离外火源处点燃,并将火焰传播回来。空气中的容许浓度美国为5ppm(15mg/m3)。

【不相容性】 与强氧化剂、强酸不相容。

【用途和接触机会】 用于氰化物和铂族某些金属的检验;用作乳化剂、药物、橡胶化学品、鞣剂、染料的中间体、纺织品的脱浆剂;还用于制取裂化汽油的防胶剂、添加剂、汽油抗氧剂、橡胶阻聚剂、除莠剂、杀虫剂、彩色相片显影剂、浮选剂等。

【侵入途径】 吸入,经皮肤吸收,摄入,与眼和皮肤接触。

【侵害部位】 呼吸系统,皮肤和眼。

【有害影响和中毒症状】 本品蒸气能刺激眼、鼻和咽喉。液体的接触能引起严重眼损害和皮肤灼伤。

全身性:临界极限(15mg/m3)或以上的浓度的吸入,能引起头痛、恶心,皮肤和面部发红;严重者甚至引起肺水肿。

丁胺蒸气动物试验时亦能引起肺水肿。

【急救】 此化学品如溅入眼中,立即用流水冲洗15min;如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如有人大量吸入中毒,立即移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或请医生治疗;如被吞服中毒,服以大量水,诱吐,洗胃。对于不省人事者,不进行催吐,立即送医院救护。

【防护措施】 生产设备应密封,防止跑、冒、滴、漏,生产现场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合适的工作服,以防止皮肤的接触。戴防护眼镜,以防止溅入眼中。工作服如被弄湿或受到污染,立即脱去,以避免燃烧的危险。操作现场应备置安全信号指示器和洗眼剂。

【医学监护】 就业前和定期体检时,应特别注意对眼、皮肤和呼吸系统的检查。

【测定方法】 在空气中的测定:用H2SO2处理过的硅胶吸附,50%甲醇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也可采用比色法分析。

【贮存】 可用金属罐或金属桶盛装,防止机械性损坏。密封保存。最好使用露天或附近的仓库在户外存放;室内应放在标准的易燃液体专库内。严禁烟火,应与氧化剂隔开存放。

【运输要求】 一级易燃液体。危规号:61145。运输时容器上须标有“易燃液体”标记。

【灭火措施】 如发生火灾,用干粉灭火剂、抗溶性泡沫或CO2灭火。用水扑救无效,但可用水使暴露在火中的容器保持冷却。如发生溢漏,且溢漏物未被点燃,可用雾状水驱散其蒸气,并保护制止渗漏的操作人员;同时将溢漏物冲离火场,并将其稀释成不易燃的混合物。

【废弃物建议处理方法】 焚烧;焚化炉须备有涤气器或热力装置,以减少NOx的排出。另种方法是,在废弃物中注入硫酸氢钠,中和,然后用水冲洗到下水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