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排出胃肠道内尚存毒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科学普及出版社《常见食物中毒防治手册》第12页(1866字)
经口摄入毒物,在口腔、食道粘膜和胃内吸收的都较少。毒物进入消化道后主要在小肠内吸收。因此凡是当日的中毒患者,特别是在进食后4~6小时,胃内还存有食物的患者,只要吐、泻较少,意识清楚,没有抽搐、惊厥,食进静脉正常,无溃疡病,且又排除了腐蚀性毒物中毒的可能,即可采取催吐、洗胃、灌肠和导泻等急救措施。但不要用于孕妇患者。
(一)催吐 此法简便易行,极易排出胃内毒物。对中毒后无自发呕吐或呕吐不彻底,胃内尚有食物或食物残渣的患者,均可实行催吐。催吐越早效果越好。如果患者在摄入毒物之后,能迅即将胃内容物全部吐出体外,则可减轻甚至不会出理较重中毒症状。故及时催吐在避免患者死亡、减轻病情、缩短病程等方面均很重要。催吐一般可采用人工刺激法或药物催吐法。
1.人工刺激法:此法易行,只要用手指(剪掉指甲)、鸡翎(柔软的)、棉棒(或用清洁手帕包裹筷子、汤匙把、笔杆压舌板以及其它钝物)等,刺激患者的咽弓及咽后壁,即可引起反射性的呕吐。刺激时切勿刺伤咽喉,以免引起水肿。
刺激前,先叫患者饮下大量温水,或是1∶2,000~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然后再行刺激,促使其呕吐,直至呕吐液澄清,内无食物残渣方可。
2.药物催吐法:常用药物有下述几种:
(1)0.5~1%硫酸铜溶液25~50毫升;或1~2%硫酸锌溶液50~100毫升,口服。
(2)吐根糖浆30毫升,或吐根散1克加水100毫升,口服。
(3)吐酒石0.1克加水100毫升,口服。
(4)碘酒0.5毫升加水50毫升,口服。
(5)苦丁香、甘草各15克、研成细末,水煎服。
(6)白矾2.5~5克,开水冲服,探吐。
(7)盐酸阿朴吗啡(盐酸去水吗啡)5~8毫克,皮下注射,5~10分钟后即可出现呕吐。
(二)洗胃 催吐效果不好或无效果者,必要时可进行洗胃。洗胃时,成人每次可注入洗胃液300~500毫升。如果已经判明摄入胃内病因物质的种类,即可选用适当的解毒剂灌洗液体。因为解毒剂可通过吸附、沉淀、氧化、中和、化合等作用,使胃内未被吸收的毒物失去活性,或阻滞毒物的吸收。现将常用的洗胃液分述如下:
1.1∶5,000高锰酸钾溶液(氧化剂),除有机磷中毒外,适用于其它一切食物中毒。
2.0.5~4%鞣酸溶液或浓茶(沉淀剂),适用于生物碱和重金属中毒。
3.2~5%硫酸钠或硫酸镁(沉淀剂),适用于钡盐中毒。
4.5~10克硫代硫酸钠溶液,适用于氰甙类或氰化物中毒(可使其形成无毒的硫氰化物)。
5.0.2~0.5%活性炭悬液(一汤匙活性炭调于100毫升水中,成为吸附剂),适用于各种食物中毒。
6.1%乳酸钙或葡萄糖酸钙(沉淀剂),适用于氟化物或草酸盐中毒。可使其沉淀成氟化钙或草酸钙。
7.淡肥皂水、温盐水,或温开水:适用于一般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三)导泻 为使进入肠道内的毒物迅速排出体外,在催吐或洗胃之后,即可口服或经胃管注入泻剂。选用泻剂应对胃肠粘膜无刺激,且能减少毒物吸收的为好。一般常用泻剂为硫酸钠或硫酸镁。用其高渗作用,吸附大量肠液,促使肠管蠕动增强。硫酸钠的常用量每次为15克,硫酸镁为30克,均可加水一杯,口服。
(四)灌肠 一般多用1%盐水或生理盐水,肥皂水或清水等,加温至40℃左右,进行高位连续灌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