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197页(201字)
日本奈良初年为完善和巩固大化革新成果而编纂的法典。由刑部亲王、藤原不比等等人,参照中国唐朝法律制度,并总结日本原有律令,于701年(大宝元年)编成,次年颁行。律6卷约500条,令11卷约1000条。律相当于刑法,令相当于行政法、民法、诉讼法等。718年(养老二年)加以修改,成为《养老律令》,757年颁行。《大宝律令》今已失传,《养老律令》亦大部散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