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督事项进行综合评价
书籍:内审操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内审操作手册》第13页(512字)
对资料的审查分析和有关事项的质询完成后,需要对监督事项进行综合评价,编制内审初步意见,向被检查单位进行情况反馈。
(1)对非现场监督事项进行事实确认和评价:
①非现场监督内审组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事实确认和评价,形成非现场监督事实确认书,并及时向有关被监督部门进行反馈,部门负责人应签字、盖章确认。
②非现场监督事实确认书的内容应包括被监督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等。
③对分项非现场监督事实确认书进行归类整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监督内容作出综合评价,形成非现场监督内审初步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对象反馈,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非现场监督“内审初步意见”上签字、盖章认定。
(2)形成非现场监督报告:非现场监督内审初步意见经认定后,主审人及时形成“非现场监督报告”,经内审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派出行行长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