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内审操作手册》第112页(1020字)
(1)调阅资料:调阅“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和“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正式文件,进口单位申请进入“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档案材料,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依据材料,进口付汇备案表登记簿,进口付汇备案表档案,进口到货报审核销档案等。
(2)检查方法及要点:
①检查外汇局调整“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和“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正式文件和相关材料、外经贸部门或其授权部门颁发的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件复印件,查看“名录”、“名单”的调整是否及时,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不定期向所辖外汇指定银行公布;对被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单位,是否及时将其从名录中删除;对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上的进口单位对外开证或付汇的,是否逐笔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
②查阅外汇局进口付汇备案表登记簿、进口付汇备案表档案,检查不同的结算方式是否有相应的资料,备案表的有效期是否正确,有无违规签发进口付汇备案表的情况。
③查阅外汇局进口到货报审核销档案,检查到货核销资料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所附单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对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网核查或向报关单签发地海关进行“二次核对”,是否对银行报送的核销单数据与电子数据核对,对进口单位报送的付汇数据与银行报送的付汇数据核对,监督银行是否如实申报进口付汇情况及进口单位及时办理到货报审手续,是否对逾期未核销、未报审的企业进行了催核。
注意事项:
①省内付汇地外汇局应确认异地备案表并加盖“进口付汇核销专用章”,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担保函须经付汇银行核押,中资企业办理跨省付汇是否由总局审批。
②留存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合规;付汇单位与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售汇水单上的收汇单位)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有相互间的代理协议;银行报送的核销单数据与电子数据是否一致,进口单位报送的付汇数据与银行的电子数据是否吻合;对违反进口到货报审核销规定的企业是否移交检查部门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