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工作报告的撰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内审操作手册》第193页(2322字)
格式:
(1)文号:按照行文或内审部门统一编号,一般为:×银[ ]××号、×银内[ ]××号。
(2)标题:一般应包括:报告的主要内容、文种。如《关于开展离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主送机关(或部门):即上级行或上级内审部门,通常使用规范性简称,如:××分行、××分行内审处等。
正文:
(1)报告的原因:一般写法是:“根据”什么,“为了”什么,把报告原因交代清楚,随即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句承转,引出报告的核心部分。
(2)报告主体:报告主体就是内审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是报告的中心部分,要着力写好。这部分又可分为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设想,或意见、建议等三部分。
(3)发文单位或部门印章和成文时间。
写作要求:
(1)要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内审工作报告不同于撰写个人见解的文章,它是“代机关而言”。因此,一定要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特别在内审工作人员受命起草的情况下,行领导有时往往只谈一些基本设想,或者是轮廓式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仔细琢磨,深入领会,综合研究。大致要考虑这么二点:一是“写什么”,就是报告的具体内容。面对领导的基本设想或轮廓式的意见,要主动找领导商量研究,围绕意图或打算,有的淘汰,有的扩充,在注意完整、准确的前提下,确立写作重点;二是“写到什么程度”,就是说报告要“适度”。起草内审工作报告涉及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问题,界限严格,“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尤其要把握“适度”。
(2)情况要确凿。起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能虚报成绩,瞒报问题,也不能埋没成绩,夸大问题。
(3)内审工作报告的表述要得体。
①观点要明确。这是指把要报告什么(报告主旨)直截了当地说出来,避免含糊其辞,隐晦曲折。达到这一要求,应着力把握好两点:一要开门见山,二要条理清晰,提炼并设置小标题。较长的报告分为几层、几段或若干条时,需将每层、段、条的基本内容用精练的语言加以概括,形成层首句、段首句、条首句或小标题,置于层首或段首。这样不仅使观点鲜明,还有助于报告的条理清晰。
②结构要严谨。要使报告结构严谨,首先要处理好“纲”与“目”的关系,以纲带目,纲举目张;其次,条目本身也不应停留在形式上分条列项,而要注意系统化,使之合乎事理。
③语言要庄重。首先,内审工作报告属于陈述文,撰写时,一要尽量避免抒情、描写、议论等表达方式,二要运用叙述性语言,不要使用文学性语言;其次,内审工作报告是上行文,措辞用语要谦恭、典雅,比如建议性报告,宜多用“拟进行”等之类的词语,但不允许用“大概”、“据说”、“也许”等模糊词语;第三,语言表述既要简练、准确,又要合乎逻辑,态度鲜明;第四,要恰当运用修辞。撰写内审工作报告时,恰当地运用比喻、排比、对偶、引用等修辞手段,不仅可以增加文采、气势,而且由于修辞本身就是一种表现手法,可以使报告更加容易接受。
注意事项:
(1)撰写报告标题时,要注意如下两点。
①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②标题中一般应冠以“关于”、“对”等相关介词。
(2)内审工作报告若以行发文印发,其主送机关即为上级行;若以内审部门发文印发,其主送机关则为上级行的内审部门。
(3)要明确内审工作报告的应用范围。内审工作报告适用于下级行或其内审部门与上级行或其内审部门之间的报告关系。具体地说,属于下级行主动报告的,若报告内容涉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应由报告行以行发文呈报上级行;一般内容的工作报告由报告行以内审部门发文呈报上级内审部门即可。对上级行安排部署或应上级行要求而报送的内审工作报告,若上级行以行发文部署安排的,下级行应以行发文呈报上级行;若上级内审部门以本部门发文部署的,下级内审部门以本部门发文呈报上级行内审部门也可。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一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因此,内审工作报告一般不得直接呈报上级行领导者个人,“确属报送的,应附有关领导交办批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公文处理分行办法》第十六条)。
(4)不得越级报告。下级行内审部门发文呈报的内审工作报告,一般不得越过本级行内审部门而直接报送上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