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的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北京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金属交易手册》第214页(1497字)
客户不可能总是直接同其经纪人保持联系,即便是在场内交易时段内也是如此。因此,客户会给经纪人发出不同类型的指令(交易指示),以便其能够依照具体情况执行客户的意愿。
执行指令的条件包括:
·以特定价格;
·在特定时间;
·如果交易价格上涨或下跌,或发生预料不到的事件;
·在上午的第二个交易回合结束时进行套期保值;
·进行投机活动。
比较常见的指令有:
·最优价格指令:
以当前市场的最优价格迅速买进或卖出。
·限价指令:
要求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的交易指令。限价买入指令要求以设置的价格或低于设置价格水平执行。这种指令可以建立一个新的开放多头头寸,也可以用来抵消一个开放的空头头寸,因此,它可以带来,也可以锁定利润或损失。
·撤销前有效:
须要以设置价格执行的指令,除非成交或被客户修改、撤销,否则一直有效。
·本日内有效(本周内一直有效):
与撤销前有效指令基本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本指令有一个时间限制。如果指令没有在当日(或本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以设置的价格成交,指令就自动失效。
·结束时执行的指令:
该指令必须在某金属场内交易结束、LME的正式结算价格产生时执行。其目的就是对依照LME的正式结算价格定价的场外交易金属合约的价格风险进行套期保值。
·卖出止损指令:
该指令的目的就是在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减少或限制开放的多头头寸造成的损失。客户首先设置一个价格水平,如果市场达到了这个价格水平,并有以该价格成交的交易时,经纪人必须立即以最优的价格卖出。在当市场迅速下跌时,实际卖出的价格可能会远低于卖出止损指令的设置价格,因为在此时,下一个出现的买方价格可能会远低于设置的价格。
·买入止损指令:
是当价格上涨时,在事先设置的价格水平买入的指令。目的是结束原来的开放的空头头寸,从而限制损失,它与卖出止损指令相反。
·全部执行或作废:
要求在买卖一定数量的金属(假如100公吨)时,要么全部成交,要么不成交。客户不允许指令被部分成交。
·部分交易指令:
大量买入(卖出)金属——根据客户的指示以设置的价格或以市场价格不停地买入(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