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权益概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230页(1900字)
一、所有者权益的含义
根据会计平衡公式“资产=权益”,可以看出权益是与“资产”相对应的,也就是说,权益是对资产的所有权,或者说权益是外贸企业资产的资金来源。企业的资金来源按性质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负债,其权益属于债权人;另一类就是所有者权益,其权益属于企业的所有者。
企业所有者拥有的权益,最初是以投入企业资产的形式取得,形成投入资本。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投入资本自身会发生增殖,同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盈利,一部分以所得税或其它形式上缴给国家,另一部分则形成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这些资本的增殖部分的权益应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与投入资本一起构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因此,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即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占剩余资产的所有权。
二、所有者权益与负债的区别
所有者权益与负债共同构成企业资产的资金来源,但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而且是以负债的金额为限,企业偿还或债权人放弃后,索偿权消失;而所有者权益则是企业的所有者,诸如国家、股东、合伙人等,对企业的净资产拥有的权益,一般不具有索偿权,除非将投入资本转让或企业发生资不抵债,需要破产清算。
(2)负债必须按期偿还,各种借款、债券、票据除按规定时间偿还外,还必须按规定利率支付利息,而且事先就可以确定偿还的金额;而所有者权益随企业共存亡,在经营期间无须偿还,但一个会计期以后,要视企业的经营状况,按规定的分配方式分配收益,国有外贸企业按国家分配收益,股份制企业则由董事会决定支付股利,联合经营企业也由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
(3)债权人与企业只有债权债务关系,只拥有在一定金额之内的索偿权;而所有者拥有法定的管理企业或委托他人管理企业的权利,同时还拥有对企业留存收益的分配权。当然,所有者的这种权利的大小,要视所有者投资的金额大小而定。由于企业的股东人数众多,他们不可能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股东具有的表决权的大小以持有的股数多少来衡量,一般是一股为一个表决权。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选出公司的最高层管理人员——董事,并由这些董事组成公司最高业务管理机构——董事会,再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经理,全权主持公司的日常事务。也就是,只有董事们才有资格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产生影响,他们才真正行使并完全拥有了企业所有者应有的权利。而绝大多数小股东所拥有和关心的权利,则是参与分配股利和清算剩余资产的权利。
三、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所有者权益作为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它的数量及结构随着企业经营的发展及规模的变化而变动。为了向社会提供更多的所有者权益的信息,需要对所有者权益进行分类,《企业会计准则》将所有者权益分成以下四类:
(1)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
(2)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和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
(3)盈余公积金,是按照国家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4)未分配利润,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扣除交纳的所得税或承包利润、分发利润(股利)和提取公积后的余额,它是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有待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或者尚未分配的利润(或尚未弥补的亏损)。
把所有者权益划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能够反映企业内部的资金来源结构。第一类实收资本反映了企业的不同所有者投入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是企业业经营的原动力,一定数量的资本也是企业赖以存在的基础;第二类资本公积是资本本身的运动而非经营活动产生的增殖;后两类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则属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资本增殖。在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反映了企业的所有者对利益分配权的大小,而资本增殖反映了企业长期以来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