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医古籍出版社《简明家庭中医药便览》第207页(2215字)

火候还有一个关键是时间,一般所说煎煮时间,都是从煮沸时算起,即,煮沸多久,而不是从开始加热算起。如果没有特殊规定,一般煎药要煎两次,每次20~30分钟即可。

有时,处方指定某药要“轻煎”,煎煮时一般10分钟左右,最多不要超过15分钟。要求轻煎的药主要是避免过多破坏药中的有效成分,或者避免过多损失容易挥发成分。

有时,处方指定某药要“久煎”,如果没有限定时间,大约煎1小时以上,可以达到2小时。这些久煎的规定尤其不可忽视,常因为需要用较久的时间煎煮出所需成分,或者是将有毒成分转变为毒性较小的成分,这是必要的措施。

有时,处方指定某药要“先煎”,如果没有限定时间,则这药要比其余诸药先煎沸20~30分钟,再与其余药同煎。如果说“先煎汁,用汁煎余药”,则是指先煎煮此药,过滤,去渣,用所得药汁煎其余诸药。

处方还有时规定某药要“后下”,则是先煎煮其余诸药,结束前的10至15分钟,再煎煮此药。

有的处方要求某些药(有的是饮片,有的是其它成药)“包煎”。正规的药房、药店遇到这种处方时,将这些药用纱布或纱布袋另包。也有的另外用纸包好,另外付给纱布或纱布袋。这些药要包裹好煎煮,煎煮过程中不要使药包散开。

有些汤剂的处方中,某些药注明“烊化”、“兑入”,这些药虽然同在汤方中,但不是同其它药一起煎煮的,一定要注意。“烊化”或称“烊”,多是胶、糖之类,指另外用少量热水浸泡,或稍加温使之溶化,服药时再与其它药的煎液同服。万一处方漏注,胶类药也以不与其它药同煎为好,以免扒锅,煎焦,而且浪费胶药不能尽服。

“兑入”指液体药,或可以溶化的药,另外溶化后,与其它药的煎液同服。煎煮后,过滤。一般用纱滤子过滤即可,较贵重的,装在纱布或布袋里稍稍压挤,可以得到更多的药液,减少损失。但大力压榨并非必要,以免挤出更多的不溶渣滓,对疗效无益,反增服用困难。煎出的药液一般都不是澄明的,放置一段时间,特别是温度降低时,往往会析出大量沉淀,这没什么关系,因为绝大多数的汤剂并不完全是真溶液。如果觉得不易服用稍稍振荡,沉淀会减少;或者稍稍加热,许多沉淀都可以重新溶解。一般汤剂不要求凉服,最好是趁热服,再加热没什么不好。

一般汤剂只煎两次,最多煎三次,次数再多,并没有意义。因为过多次数的煎液中,所含成分的种类和比例常因各种成分的溶解度不同,与前几次的煎液成分会有较大的差别,而且在人力、时间、能源上的浪费很不合算。急性病的汤剂煎两次,滋补药煎三次也就可以了。在服用时,几次煎的药液一定混合后服用,以保证药液成分的一致。

过滤后的药渣一般可以弃去,有的外病内治的汤剂,药渣还可以在局部敷用。

汤剂的液量不能太多,一般300至500ml就可以了,宁可不要整数,煎好后加水凑数的方法应该避免,因为往往加水后会促使某些成分析出,实际除整齐好看以外,只有液量增加了,没任何好处。问题是,有些患者服用汤剂有困难,家庭环境下尤其不便。比如小孩或意识不清的患者,有时勉强灌服,一口呕出,不仅损失药液,而且有引起吸入性肺炎、窒息等危险。可以选择或合并下列措施:1、尽量减少煎出的煎液量。一般要掌握好加水量,水太少会糊锅,而且可能有效成分煎出不全,影响疗效。2、一般药液量分多次饲服,少量多次,昏迷病人一次从口滴进几滴或几ml,频频饲服,小儿也可每次几滴、几ml给服。尽量使病人欲呕无物。积少成多,仍可获效。3、一般药液二次加工:将滤出的药液,文火缓缓加热,浓缩成几十毫升。征得处方医生的同意,浓缩后酌加些糖可以调味,但往往收效不大。

煎煮汤剂还有几点需要注意的:

1、煎煮前,饮片最好预先用一些水浸泡,浸泡半个小时左右,以浸透为准,有些硬质的饮片或要浸泡更久,但要注意避免变馊、酸败,夏天尤不可过久。

2、有一些质地坚硬的饮片,可以预先敲成小一些的碎块,但一定不要过碎、过细,粉末状的药物反而不好煎煮。

3、汤剂最理想是每天新煎药液。不得已预先煎几剂,在冰箱中保存,按说也无不可,但要注意,药液在冰箱中过久也可发霉,特别是滋补药,药液发霉无论如何不可服用。

4、煎药经验不足,最怕是糊锅。如果较早发现水量过少,可以酌量补加些水。但是,一旦发现糊锅,原则上这一锅药应该废弃重煎。因为糊锅,意味着某些成分发生变化,而这些变化是难于掌握、了解的,等于改变了处方。药不对症,后果难于逆料。

5、煎药要加凉水,加开水、热水以图省时省事的方法不可取,这会影响煎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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