砝码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计量专业工程师手册》第241页(3166字)

1.砝码及其分类

砝码是以固定形式复现给定质量值的实物量具,对它的结构特性(形状、尺寸、材料、表面品质等)和计量特性(标称值、允差等)均有严格规定,只有借助于天平或秤这些衡器,才能测定物体的质量。砝码的标称值,通常取1×10k、2×10k、5×10k的系列,其中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根据砝码不同的准确度和用途,通常把检定或校准衡器用的、具有较高准确度的砝码,以及在实验室用于量值传递的砝码,称为校准砝码、标准砝码和基准砝码;把现场中直接用于确定被称物体质量的砝码,称为工作砝码。OIML将砝码分成E1,E2,F1,F2,M1,M2,M3七个等级,并对其用途、允差、结构形状、材料及加工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

基准砝码和标准砝码是计量部门用于质量值传递的,准确度符合计量规程要求的一类砝码的总称。我国的基准砝码分为以下9种:国家公斤原器、国家作证原器、国家公斤副基准砝码、公斤工作基准砝码、公斤组工作基准砝码、克组工作基准砝码、克工作基准砝码、毫克组工作基准砝码、微克组工作基准砝码。

标准砝码用于将基准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按照是否给出质量修正值或实际质量值,标准砝码分为等砝码和级砝码:给出修正值的等砝码有10种(一等、二等、E1等、E2等、F1等、F2等、M1等、M11等、M2等、M22等),而不给出修正值的作为标准用的级砝码有8种(E1级、E2级、F1级、F2级、M1级、M11级、M2级、M22级)。按照标准量具的等级来分类,一等标准量具包括一等,E1等、E1级、E2等、E2级砝码,二等标准量具包括二等,F1等、F2级砝码,三等标准量具包括F2等、F2级砝码,四等标准量具包括M1等、M1级、M11等、M11级、M2等、M2级、M22等、M22级砝码。还可按照采用的是真空中质量值,还是折算质量值来分类,实际上只有一等砝码采用真空中质量值。

工作砝码不用于检定工作,可分为以下9个级别:E1级、E2级、F1级、F2级、M1级、M11级、M2级、M22级、M3级。工作砝码均用折算质量值,只有在特殊要求时,才同时给出相应的真空中质量值。

校准砝码是用于调整衡器灵敏度的一种专用砝码。它主要用于力比较式衡器,例如以弹性变形为基础的称重传感器式电子衡器中,调整衡器所在地点的重力影响。

2.砝码组

砝码组是装在盒内的、以下述方式构成的一组砝码:使得从组内标称值最小的砝码,一直到所有砝码总和之间的各种质量的物体均可进行衡量,因而标称值最小的砝码的质量,即代表了该组的最小称量间隔。

砝码组合的原则为:以最少个数的砝码,组成所需要的任何质量值。组合采用十进制.常见的组合方式有1、2、3、5制,1、1、2、5制,1、2、2、5制等。在同一组砝码内,对标称质量相同的砝码,应在其质量数字的上方标以圆点(·),以示区别。其中第一种方式所用砝码个数最少,使用方便,但用料多,组合精密度低;第二种组合所用砝码个数最多,使用麻烦,但耗料少,组合精密度较高;第三种组合所用砝码个数和用料均适中,能充分利用现有的20kg、5kg、2kg、1kg、200kg、20g、2g系列天平的准确度,其组合精密度最高,为国际所通用。

砝码组根据其量限,可分为公斤组、克组、毫克组和微克组。公斤组的砝码有7个(1、2、

2、5、10、20、20kg),最小称量间隔为1kg。克组的砝码有12个(1、2、2、5、10、20、20、50、100、200、200、500g),最小称量间隔为1g。毫克组的砝码也有12个,其组成与克组类似,只是单位改为mg,最小称量间隔为1mg。

3.衡量值和约定衡量值

被检砝码或被称物体的实际质量或真实质量,是指它们在真空中的质量。物体在空气中的表观质量,则是指其在空气中的衡量值,它比真实质量少了由该物体所排开的空气的真空质量。由于一般物体的材料密度远大于空气密度,因而真实质量与表观质量通常认为是一致的。只是在精密衡量时,或者被称物体的材料密度与标准砝码大不相同时,才需要进行空气浮力的修正:

c=(V-Vna (5.2-10)

式中 c——加到衡量值(称量结果)上去的修正量;

V,Vn——被称物体和标准砝码的体积;

ρa——环境空气的密度。

显然,当V=Vn时c=0,即当被称物体与标准砝码的村料密度相近时,可以用衡量值代替质量。

约定衡量值是指在空气中衡量时,按下述约定条件确定的被检砝码的衡量值:标准砝码的材料密度为8000kg/m3,它在密度为1.2kg/m3的空气中,在20℃的温度下与被检砝码保持平衡。这样,被检砝码的标称值不再是其本身的质量,而是上述约定条件下标准砝码的质量。约定衡量值也称为折算质量值,它与真实质量间的关系是确定的:

mc=m(ρ-1.2)/0.99985ρ (5.2-11)

式中 mc——折算质量值或约定衡量值(kg);

ρ——砝码在20℃的密度(kg/m3);

m——真实质量值或真空中的质量(kg)。

采用约定衡量值的概念,对于质量计量工作有两大优点:一是衡量人员无需知道砝码的真实密度,因为在考虑空气浮力修正时采用砝码的标称值和约定密度,而与真实密度无关;二是计量部门在传递砝码单位量值时,无需考虑空气浮力差。

【参考文献】:

[1]鲁绍曾主编,现代计量学概论第11章力学计量,中国计量出版社,1987。

[2]王江主编,现代计量测试技术第16章力学计量技术,中国计量出版社,1990。

[3]王立吉,现代计量测试发展动态,现代计量测试,1993;1∶3~9。

[4]鲁绍曾主编,计量学辞典,中国计量出版社,1995。

[5]施昌彦,王大充,液压式标准测力机的有效面积和压力波动,计量学报,1986;4∶296~304。

[6]施昌彦,测力称重计量的某些发展动向,现代计量测试,1994;6∶2~4。

[7]天津市计量管理局编,力学计量,中国计量出版社,1985。

[8]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国家计量检定系统,中国计量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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