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旨
文化百科圣旨简介
宋高宗圣旨《赐岳飞手敕》
诏令文书,民间俗称为“圣旨”,是皇帝在登基、大婚、亲政、殡天、入继大统等宗室要务,与国家重大灾变、重大革新或隆重庆典时,诏告天下所用之文书。由于拟旨承宣的机构与功能各有不同,功用、名称便不同,如诏书、诰命、敕命、敕谕、敕令、谕令、谕旨、圣旨、圣批、圣令、皇令、皇榜、金榜、公榜、册、书、符、檄文等。
《说文解字》解释“诏”:“告也,从言从召。”郑玄为“诏”作注,谓“诏,告也”。
诏书有一定的格式,比如清朝时的诏书起首句一定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结尾语为“布告天下,咸使闻知”或“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中间则叙述诏告天下事件的内容。
清朝时,诏书由内阁拟稿,经大学士定稿进呈,皇帝批阅后,以墨笔楷书,由右至左直写,写在大幅黄纸上,中间及纸张接缝处钤“皇帝之宝”玺。
制作完成后的诏书称为“诏黄”,以极其隆重而繁复的礼仪,送至天安门城楼上宣读,象征着布告天下。
宣诏礼成,由礼部接诏,立即誊写或雕板印刷多份,由驿道分送各地,再由地方官员接诏、宣诏。誊写的诏书,称为“誊黄”,雕板印刷的诏书,称为“拓黄”。
“奉天承运皇帝”为一个词,奉天承运为皇帝的修饰定语,为明清两代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