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小学四年级时,我们举家搬到了县城。
那一年,爸妈组成夫妻档去干木材生意,一走就是一整年。好在那年行情好,爸妈勤恳努力,收入不错,终于还清了村里乡邻的借款,并且还用余款买了一套小房子。
我像一只欢脱的小兔子,高兴地不得了。寄居在婶婶家一年,终于可以回到自己家了!
住进新房子的同时,我转学到县城最好的小学继续读书,插班到四年级一班。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瘦小的我被班主任拽着肩膀上的双肩背包,热情地按在第一排最墙角的座位上。也是从那时候起,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白净的小男孩,我的同桌余恒。
余恒同样瘦瘦小小,个子跟我一般高,不然也不会和我做同桌。他十分调皮好动,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到处观望,嗓门也很大,叽叽喳喳,我从来没见过他老老实实地听过一堂课。从我们成为同桌的那一刻起,余恒就跟我自来熟,一会儿动动我的钢笔,一会儿玩玩我的涂改液,有时候甚至撕我的作业本玩,从来没有安生的时候。
而我,因为是插班生,课业基础不好,也没有认识的小伙伴,每堂课都像个没有感情的小机器人一样,庄严肃穆地听老师讲课。
没过多久,我就对班里的情况有了一些了解。余恒是全班最调皮的学生之一,但又是班里最聪明的小孩,因为再难的奥数题,他也做得又快又好。
所以班主任对他爱恨交织,一天恨不得拿笤帚打他个十回八回,同时又因为他的聪明劲儿,时不时摸摸他的小脑袋瓜。
很快,我的成绩追赶上来,也引起了老师的注意。老师总是夸我写字工整漂亮,上课认真听讲,进步很快是个好孩子。有一次,热情的班主任走下讲台,左手摸摸余恒的脑袋瓜,右手摸摸我的脑袋瓜,说:“这俩是我最喜欢的学生,如果能互补一下就好了,一个太顽皮,一个又太安静。”
全班同学拍着桌子一片哄堂大笑,我涨红了脸,余光瞥见我的同桌,怎么他的耳朵和脖子根也烧得通红?
2
六年级,我还是没怎么长个儿,依旧坐在第一排。我的成绩基本稳定在了前三名,老师表扬的次数多了起来,我也自信了许多。
而余恒,好像长高了一点,被老师调到了第二排,我的后面。彼时我们两个已经很熟了,但是我并不把他当做我的朋友,因为我总觉得我们不是一类人。余恒是有点儿小聪明,可是他一点儿都不听老师的话,还总是用钢笔帽戳我的后背,给我起外号,弄坏我的钢笔……真真不算个好学生。
临近毕业,我在学校的一次文艺晚会中,当选为小主持人。音乐老师给我准备了漂亮的小礼服,她一边给我扎小辫儿,一边说:“小姑娘打扮打扮真干净,真漂亮!”我听了心里别提多开心了,果然在接下来的文艺晚会上表现的很好。
回到教室,余恒哑着嗓子跟我说:“你表演的真好!我在台下给你叫好,嗓子都喊哑了。这个太甜了,给你喝。”说着,余恒把一罐旺仔牛奶放在了我的课桌上,我得意洋洋地一口气喝光。
毕业分别总是有点伤感,小学生也不例外。不知兴起什么风,同学之间互送起道歉信,谁说过谁的坏话,打过谁的小报告,统统写进信里忏悔,希望同学一场,大家要愉快地、不留遗憾的、好好分别。
我收到了一大摞道歉信,内心很不是滋味,信里大多是说,老师对我这个插班生表扬次数太多,所以对我有点意见。唯有一封道歉信,写道:
对不起,我不该弄坏你的钢笔,藏你的涂改液,撕你的作业本,割坏你的橡皮,往你的后背贴小乌龟,踩你的鞋子……
可是我从来没有说过你的坏话,也从来没有找老师告你的状哦!
我噗呲一下笑出声,这潦草的字迹,和信纸上硕大的“道谦信”三个字,不用猜都知道一定是余恒写的!不过,余恒是个善良的小孩呢。
要毕业了,初中不一定再相见,那就好好分别吧!我保管好每一封信,并一一回了同学们,祝他们毕业快乐,未来的每一天都要开开心心、顺顺利利。
3
初一,我升入了县里最好的加速班,任课老师都是从高中部调过来的,一个年级只有两个班,大家都自认为是一棵学习的好苗子。
我和余恒又成为了同学,只不过被分到不同的班级。据说,余恒语文和英语成绩很差,但是个数学天才,学校破格收了他。
初一的课程相对轻松,但是学习节奏和小学有着天壤之别,我丝毫不敢大意。刚开学,我就铆足了劲,门门功课一丝不苟,就连历史课本,也要每一页都背诵。没过多久,我就戴上了近视眼镜。
同学之间开始传余恒喜欢我,这已是个公开的秘密。没过多久,这个消息就传到了我的耳朵里。
我去食堂,余恒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看看我然后拔腿就跑;我去学校便利店看到余恒,他还是拔腿就跑……总之,余恒乐此不疲地在我目光所及的范围内,堂而皇之的上演逃跑的戏码。可关键是,他跑什么呢?我被他这种“行为艺术”搞得摸不着头脑。
余恒还是没怎么长高,在校园里我们屡屡撞见,却没有什么交流。他每次施展“行为艺术”,我都在心里默默翻个白眼,嘲笑他的幼稚。
那年的圣诞节前夕,婶婶和妈妈又闹别扭了,还讽刺她只会生女儿,可是妈妈觉得她的女儿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儿。我回想起在婶婶家寄宿的那一年,小小年纪已经知道要看大人的脸色,心情差爆了。我发了狠,一定要更加努力的学习!
所以,当我在圣诞节那天收到余恒送我的毛绒大熊玩偶的时候,我毫不留情面地把它塞进了垃圾桶。
后来的我,无数次回想起这个场景,不知道用心准备礼物的余恒,看到礼物被人塞进了垃圾桶,是什么心情?应该,很伤心吧。可我也搞不清楚,我和余恒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只是因为听说他喜欢我,而给他的“警告”?亦或是,我要痛下决心好好学习的一种“宣示”?
从那以后,我再也看不到余恒的“行为艺术”了,余恒好像从我眼前彻底消失不见了。本来我们也在不同的班级,我也没有心思多想,初中三年我踏踏实实扎根在教室,反复温习功课,眼镜度数越来越深。而每次给妈妈汇报成绩时,成了我最开心的时刻。
初中,我的生活被学习填满,我并不清楚什么是“喜欢”,“喜欢”又是一种什么感觉。好像“喜欢”,离我很远很远……
4
初三毕业后,我们疯狂玩了两个月,升入小县城里唯一的高中。为了好好学习,我选择了在学校寄宿。
我好像长高了一点点,可人群中还是个小个子。我懂得了衣服要干净整洁,要经常刷鞋,要把头发打理干净,我甚至偷偷把不整齐的几根眉毛给拔掉了。总之,我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了,可也仅限于此。
开学没多久,在班里几名活泼的小女生影响下,我也活泼起来。课下,我们三五成群,趴在教室门口的栏杆上,看校园里来来回回的人。
那是一个风特别温柔的春日,小草萌芽,树叶抽新,我们穿着单薄的蓝色校服,一边拨弄着自己的刘海,一边朝楼下张望。在几名女生的惊呼中,我确定,以及肯定,楼下走进教学楼的那个男孩就是余恒。
余恒在两个月的暑假中,疯狂长个。到高中,他已经身高一米八了。他穿一件纯白色的连帽卫衣,宽宽的肩膀,撑起来甚是好看。余恒还是白白净净的,模样也没变多少,只是个子长高了,骨架变大了,由小男孩变成大男孩了。
不知怎的,我的心脏莫名突突了几下,脸颊像发烧的感觉。接下来的一整节英语课,我都在反复回想余恒穿过校园,在那不足百米的路上,一步一步走进教学楼的情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叫做青春期的悸动。
不出一天,我那几个小姐妹,便打听出余恒的小道消息:余恒,身高一米八二,金牛座。人在高一.九班,特别聪明,拿过奥数竞赛一等奖。爱打篮球,还会玩滑板。唯一的不足就是仗着有点小聪明,不怎么学习,成绩不上不下的。
而我在这些乱七八糟的信息中迅速意识到,只要去楼下上厕所,就能经过他的教室。
我喝水的次数多了起来,每堂课结束都要跑厕所。我嫌楼上的厕所拥挤,每次都要去楼下。这样,我就可以来到余恒的教室,然后尽量用最慢的步伐,经过余恒的教室窗户,看看余恒在什么位置、在干什么?
果然,余恒坐到了教室最后面的位置,桌面的书不够整洁,几支笔散乱在桌面上,杯子是白色的,旁边还有一个小熊摆件。他还是喜欢打打闹闹,喜欢在教室门口瞎晃,比起小学和初中,性子收敛了许多。
我利用周末回家的时间,用手机加了余恒的QQ,因为我们有很多共同的同学,搞到他的QQ并不难。好友验证很快就通过了,可是余恒从来没有给我发过一条消息,我们彼此在各自的列表中安静地躺着。
高一,我疯狂爱上了喝旺仔牛奶,在日复一日的课间休息十分钟,我几乎都用来秘密关注余恒的一举一动,我乐此不疲,让余恒这个名字,占据着自己的心意。
很遗憾,余恒从来没有回应过我的目光,从来没有看见过我,甚至可以说无视。
5
高二一开学,摸底考试让我措手不及。我的成绩下滑的厉害,被踢出了班级前十名的阵列。
成绩出来后,我的心情一度很低落,常常觉得紧张焦虑和一阵阵压迫感,我的额头悄悄爬满了密密麻麻的青春痘,身上的肉肉也开始涨起来,我用厚厚的刘海遮住额头,穿起了肥大宽松的外套,再加上厚厚的小眼镜,不用猜,我一定丑爆了。
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沉下心来专心学习,下一次考试一定要追赶回来。连续一个星期,我不再跑楼下的厕所,也抑制住那颗隐约跳动的心。
也是一个星期后,周末休息日晚上,躺在家里床上的我,收到了一条QQ消息,是余恒。
我一惊,从床上跳起来。
余恒:“在吗?”
我:“嗯?在。”
余恒:“你最近有什么心事吗?心情不好?”
我:“啊?”
余恒:“因为你已经有一个星期不‘偷窥’我了。”
我瞬间羞愧难当,脸臊得通红,没想到余恒知道我的小秘密,并直截了当戳穿了我。
余恒说,下周一想见我一面,有话对我说。我说“好!”并心花怒放。
6
周一的最后两节课是物理连堂,我在最容易催眠的这两堂课上,眼睛明亮有神,听讲分外认真。
下了晚自习,为了掩人耳目,我拖拖拉拉在教室坐到只剩我一个人,才慢吞吞下了楼。
在楼梯口,余恒似乎已经等了一会。我看到他,整个人紧张到手心冒汗。
而余恒,似乎很轻松。他朝我走来,昏暗的灯光下,他高大的身影将矮小的我遮住,余恒再也不是那个跟我一般高的同桌了。
而他一开口,低沉的男中音有点震惊到我,因为我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小学课堂上叽叽喳喳的样子。人总要长大,不知不觉,余恒已经瘦瘦高高,经过了变声期,越来越接近大人的模样。
“我要跟你说两件事。第一件事,初中时,我把我最好的朋友大熊送给你,你却丢进垃圾桶了。你没有礼貌,我很生气。”余恒顿了顿,“第二件事,现在我原谅你了。”
眼前的大男孩,表情如释重负,像是埋藏在心底的心事,终于有了一个交代。
我脸红到了脖子根,恨不得钻到地底下。我懊恼、自责,我悔得肠子都青了!因为我的粗鲁无礼和傲慢,我伤害了他,可我连句最简单的对不起,都不曾说过。而现在,我似乎喜欢上了他,可是我太差劲了,我不配。
我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郑重其事地对余恒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我早该跟你道歉的,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可能我当时太小了,不懂事。”
希望这句迟到的对不起,能够让余恒的心里,好受一点。可是,我应不应该努力收起自己的这份喜欢?
正当我思绪混乱之时,余恒又说:“整个高一,下了课你就在我教室门前晃悠。意思应该就是找机会给我道歉吧?我看在你是女生比较矜持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不过……最近你不晃悠了,我还真有点不习惯……”
余恒摸摸后脑勺,有点不好意思。
我告诉他,上个星期太忙了,要赶很多很多试卷。
“那你这个星期,还忙吗?”余恒低头看着鞋子说道。
“或许……我也不知道。”
分别时,余恒从兜里掏出一罐旺仔牛奶递给我,他说太甜了齁嗓子。
7
从那次“冰释前嫌”的见面以后,我和余恒之间有了两个进展。
第一,在我百般纠结以后,我决定将每天上厕所地点,还是固定在楼下。这样,我就可以在学习之余,还能看看余恒。而我每次下楼,余恒要么倚在教室门口,要么趴在窗前,他不再装作看不见我,而像是等着我来。有好几次,我们四目相对,然后我脸红着逃跑。
第二,每个周末回家,我都能和余恒在QQ上打趣几句,聊聊学习和生活上的小事。我们彼此心照不宣,算不上是好朋友,更谈不上那种亲密的关系,就像不约而同陷入了某种小心翼翼的情愫之中。
高三,大家都紧张了起来。老师讲课内容越来越多,节奏越来越快,试卷怎么都做不完。我倍感压力,晚自习结束以后,又给自己设半个小时的自习时间。
我的成绩又稳定回前三名,额头上的青春痘依旧还在,只是头发长了许多。
余恒的成绩不上不下,他从来都是对学业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我忧心忡忡。我希望这么聪明的余恒,一定要考上一所极好的大学。于是我特意在大课间的间隙,专门去找了他,我郑重其事告诉他,要好好学习才行。
余恒歪着头趴在窗台上,看着窗外的我,问:“要考到多少名才可以?”
我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下告诉他:“你这么聪明,应该考进年级前十。”
“太难了吧,我还没进过班里前十呢!”余恒歪着嘴,一副不可能的表情。
“那你先进班里前十吧!”我丢下这句话,就跑回了教室。
高三的冬天,大家没事从不外面瞎跑,全部整整齐齐坐在教室用功学习,几十个人的教室,一点儿都不冷。大家哈着热气,奋笔疾书,干劲十足,纷纷向往着各自的未来。
余恒在QQ上问我,如果他考进班里前十,我可不可以满足他一个愿望,我说十个都行!
我期待着明年夏天,高考的结束。我要正式跟余恒告白,无论如何我都要告诉他,我喜欢他的这份心意。
高三第一次月考,余恒果然考进了班级前十。他特意爬上楼来到我的教室门口,亲口告诉了我这个消息。
“恭喜!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你这么聪明,一旦用起功,就是一匹黑马!”我打量着眼前这个白净的男孩,打心眼里替他高兴。
“那么……还记得你欠我一个愿望吗?”余恒眨巴眨巴大眼睛,浓密的眼睫毛戳到我的心窝窝,多么明媚的男孩!
“你说!”
“晚自习结束以后,小操场门口的石板凳见。”
整个晚自习,我疯狂刷了两套物理题,还是不能平复怦怦直跳的心脏。余恒,到底有什么愿望?
晚自习结束,我冲出了教室。当我到达小操场门口的石板凳前时,我发现余恒好像还没来。我拍拍自己的胸口,告诉自己千万不要紧张。
两分钟后,余恒慢吞吞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