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的审批和材料保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75页(201字)
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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