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中有被杀、关、管的人的入党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79页(216字)

对申请入党者的直系亲属中有被我人民政府杀、关、管的,应根据党的家庭出身看本人、历史问题看现实表现的政策,区别情况,分别对待。既不要不加分析,不看表现,一概以本人的家庭有问题而拒绝其入党;也不要未经认真考察,轻率地吸收到党内。经过党组织的考验,一贯表现好的,对其被镇压、被判刑的直系亲属,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划清了界限,确实是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严格审查,可以吸收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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