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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分配利润如何理解?

书籍:会计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会计手册》第284页(1611字)

利润是企业的经营成果,利润分配关系到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会影响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增长能力。因此,选择适当的利润分配政策,是经理人员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净利润必须按照利润分配表上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

未分配利润指截至本年度累计未分配的利润,包括企业以前累计的尚未分配的利润和本年分配的利润数。未分配利润体现了企业在完成利润分配后的剩余利润,可以由企业任意支配。

由此可知,企业的“未分配利润”金额的确定直接受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在按规定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就要根据公司的剩余收益选择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并考虑是否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一个企业的股利政策不仅影响企业的股票价值,而且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在资本市场中企业是否增加了股东的财富,股利分配是一个重要反映,所以股利政策的合理与否一直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例9-14】 甲公司1998年发生亏损1200000元。在年度终了时,企业应当结转本年发生的亏损,即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00000

贷:本年利润 1200000

假设1999年至2003年,该集团每年均实现利润200000元。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以后的5年内可以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该企业在1999年至2003年均可在税前弥补亏损。此时,该企业在1999年至2003年年度终了时,均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2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

这5年下来共弥补亏损为200000×5=1000000元,这第6年虽然还有未弥补亏损200000元,但是就不能用税前利润弥补了,而应该用税后利润弥补。

假设该集团2004年实现税前利润400000元,按现行制度规定,该企业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2004年年度终了时,该企业首先应当按照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计算交纳当年应负担的所得税,然后再将当期扣除计算交纳的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在本例中,假设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0%,该企业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1)计算交纳所得税

借:所得税 1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0000

借:本年利润 120000

贷:所得税 120000

(2)结转本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末弥补的亏损

借:本年利润 28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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