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公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448页(707字)

楼宇公契是房产业发展商在住宅楼宇建成以后与第一位业主签署的,主要是为住户多且集中的多层住宅楼宇安排管理及维修办法,是对物业抵押或按揭受益人均有效的契约。楼宇公契对所有业主均有效力。

楼宇公契的主要内容包括:

(1)物业占地皮的份数,以此确定每个住户应负担的维修费、管理费以及行使表决权;

(2)每个住户应交付的管理费、维修费的具体计算方式;

(3)每个住户应当承担的义务;

(4)每个住户独立享用本户单位,可未经他户同意而自由转让、出租、抵押本户权益;

(5)每个住户平等分享物业的公共部分;

(6)若住户间发生纠纷,可以各自向法院起诉;

(7)每个住户均应允许有关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户履行专业职责;

(8)公共活动设施、服务设施、物业保险情况;

(9)管理人员、大厦其他公职人员的委任、聘用、其职权和豁免;

(10)对业主、房产业发展商保留的权利;

(11)公契有效日期或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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