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渎职罪?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01页(724字)
渎职罪又叫职务上的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或者因玩忽职守造成危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1)渎职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渎职罪的主体。(2)渎职罪在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实施的,个别的渎职罪如玩忽职守罪,则由过失构成的。(3)渎职罪和犯罪者所担任的职务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不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玩忽职守,都是与犯罪者担任的职务紧密联系在一起,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地位和职务上的方便,进行逾越或违反职权的活动。例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贪赃受贿等。(4)渎职罪必须对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或人民的权益造成较大的危害。这是区分渎职罪和一般违反行政纪律的错误行为的重要界限。刑法规定,有些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由主管部门酌情予以行政处分。
根据刑法分则规定,渎职罪的种类有:(1)受贿罪;(2)行贿罪;(3)介绍贿赂罪;(4)泄露国家机密罪;(5)玩忽职守罪;(6)徇私枉法罪;(7)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8)私放罪犯罪;(9)破坏邮电通讯罪。
渎职罪侵害着国家的威信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或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为了纯洁和改进国家机关的工作,加强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保持优良传统,使国家机关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同渎职罪进行有力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