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87页(240字)
证据保全,是指民事诉讼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即把证据按原样保存起来作为处理和判断案件的依据。有些证据要随时间、空间、环境变迁而改变、消逝,就更有保全价值。原物、原样难以保全,可以根据现代科学技术条件而制作复制品、复印品等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假如基建施工中发生争议而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可以责成有关方面停止施工,以防止改变争议标的物的形状、现场或事实,听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