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有哪些义务?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48页(477字)
专利权人在依法享有专利权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各国专利法根据自己的国情规定了专利权人的义务。一般说来,这些义务主要有实施发明、保证公开发明内容、缴纳专利费、不得滥用专利权人的专有权等。
实施发明是专利权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尽管这也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但绝大多数国家又把它作为专利权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这是因为,发明只有通过实施才能转化为直接生产力,达到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目的。我国专利法的着重点就在于发明的利用。在执行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我国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相互不能拒绝使用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当然,使用别人专利发明的单位应支付使用费。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专利权人负有自己在中国制造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许可他人在中国制造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的义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没有履行自己在申国实施发明或者许可他人在中国实施发明的义务的,专利局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专利的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