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448页(1028字)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是50年代后期建立起来的新学科。在这之前,它分属于中国文学、中国民间文艺学、中国民族语言学、中国民族历史学、中国社会学和中国民俗学等学科之中。

1955年,中国作家协会邀请彝、侗、东乡、维吾尔、蒙古、朝鲜、哈萨克等8个兄弟民族的11位作家来北京座谈讨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问题。1956年,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着名满族作家老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指出:“各兄弟民族的文学遗产是许多座丰富的文化宝库”,“我们有责任去搜集、整理这些宝贵的材料,叫它们成为全中国的文化财富”(《文艺报》1956年7月号)。报告发表以后,引起了全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的极大关注。《边疆文艺》先后发表了《关于发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学遗产的讨论》(1959第9期)、《费孝通同志谈民族民间文艺遗产问题》(1956年第10期)、《继承文学遗产发展各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1956年第12期)、《努力发掘民族民间文学遗产和帮助各民族发展社会主义的文学》(1957年第7期)等文章。与此同时,《云南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民间文学》等报刊也就少数民族文学遗产的抢救、继承与革新问题先后发表了许多文章。

195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来北京参加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代表及北京有关部门的人员,座谈讨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的编写问题。会议明确提出了“编写一部以克思主义的观点阐述的包括各少数民族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的问题;提出了编写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的任务(《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纪要》,载《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参考资料》)。从此,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便发展成为中国文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分支学科。承担各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文学概况编写任务和资料搜集、整理任务的人员,便成了这门学科建设的骨干力量和基本队伍。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历程,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四个发展阶段:1949年至1957年为准备阶段;1958年至1965年为创始阶段;1966年至1976年为停滞阶段;1977年以后为发展阶段。现将各个阶段的研究情况、争论问题和重要成果按专题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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