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术语涉及的国际贸易惯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55页(1121字)

贸易术语(Trade Terms)是进出业务中有关卖方的交货地点,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及其商品价格构成等问题的专门用语。又称价格术语。通常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来表示。如EXW、FOB、DEQ等。由于国际贸易具有货物运输线路长,中间环节多,涉及范围广,责任、风险大等特点,为避免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的各种争议,双方在订立贸易合同时需要就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做出详细的规定:

(1)双方责任的划分:如通关、过境手续的办理,运输、保险合同的订立,单据的提供;

(2)双方费用的划分:如办理通关、过境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运输、保险费用,各种税费;

(3)风险界限的划分:风险的划分的界限即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风险界限往往决定卖方交货的地点。

在上述问题中,交货地点是核心问题。交货地点不同,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风险大小也不尽相同。

在国际贸易中,影响较大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以下三种:

(1)《1932年华沙-津规则》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自然、逐渐形成的,它具有以下的特点:

(1)非强制性。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别于法律,它的适用必须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前提,即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贸易双方可以在贸易合同中做出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的规定,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但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这项惯例就对双方具有了强制性。

(2)广泛适用性。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双方往往自愿采用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特别是在大宗的交易合同中做出采用何种规则的规定。即使双方对某一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的司法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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