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货联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177页(382字)
(1)托运单为订舱使用的单据(国内有时用委托申请书代替),是指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
(2)装货单又称下货纸,是托运人(实践中通常是货运代理人)填制交船公司(实践中通常是船代)审核并签章后,据以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承运的凭证。由于托运人必须在办理了货物装船出口的海关手续后,才能要求船长将货物装船,所以装货单又常称为“关单”。
(3)收货单(Mate’s Receipt):收货单指某一票货物装上船后,由船上大副签署给托运人的作为证明船方已收到该票货物并已装上船的凭证,所以又称为大副收据。托运人取得经大副签署的收货单后,即可凭以向船长或船代换取已装船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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