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裁决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35页(226字)

缺席裁决(Default Award)是指在仲裁中,被申请人可能未出庭或拒绝参加仲裁程序,在这种情况下作出的裁决被称为缺席裁决。一方当事人可能从一开始就不参与仲裁,也有可能是在仲裁的中途不参加仲裁。对于这种情况,各国仲裁法和各国际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都规定,仲裁应该继续进行,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受影响。例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8条和《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13条均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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