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日利亚海洋捕捞处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32页(237字)

尼日利亚《海洋渔业(捕捞)法规》第5条规定:(1)任何人违反或不遵守本法规的任何条款都为违法犯罪者,对其处以100英镑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或者两者并罚。(2)如果有证据证明法人团体违反本法规的犯罪行为是在该团体的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有关官员,或者代表他们的任何人的同意下或纵容下,或者由于他们的玩忽职守而犯下的,则他们中的同意者,纵容者或玩忽职守者以及该法人团体都被视为犯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对其提起公诉或应予以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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