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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92页(650字)

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反映资金增减变化的方法。目前世界各国比较普遍采用的一种记账方法。它产生于中世纪的意大利,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逐步得到广泛的应用。这种记账法采用的借、贷两字,是适应借贷资本的记账需要而产生的概念,是一种同义语,后来就脱离了本来的含义,变成纯粹的记账符号。

这种记账法1873年由英国传入日本,1905年由日本传入中国。1911年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开始把借贷记账法引进中国银行。新中国成立后,许多企业和银行曾沿用过这一记账方法。60年代随着记账方法的改革,商业系统改用增减记账法,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改用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是:①以科目为主。根据复式记账的平衡原理,将会计科目按其性质分为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损益类,据以确定资金的增减变化的各类科目的记账方法。②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各科目的账簿均划分为“借方”、“贷方”和“余额”等栏。借方在左,贷方在右,用以反映资金增减变化。③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准则。其增减变化不外乎四种基本类型:资产增加、负债增加、资产减少、负债减少。④根据复式记账法的平衡原理试算平衡,它的试算公式是:

各科目借方发生额合计=各科目贷方发生额合计

各科目借方余额合计=各科目贷方余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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