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资金筹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38页(353字)

跨国公司的资金大致来自四个方面:(1)公司集团内部的资金。

包括公司集团内各经营实体本身的未分配利润和折旧基金;公司集团内母公司向子公司,或子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的资金。(2)母公司本国的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和政府有关机构提供的资金。

包括由母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和金融机构借款;母公司或子公司在本国资本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由母公司或子公司获得本国有关政府机构的贸易信贷、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的专项基金。(3)东道国的银行、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提供的资金。

包括:向子公司东道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有价证券、出售债券等。(4)国际资本市场和有关政府间组织的资金,包括:向第三国银行借款或在第三国资本市场出售证券和债券;向国际资本市场借款;向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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