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地下水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08页(214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地下水体是指山体岩层内一些有水力联系的水流聚集区,这些水区具有一定的边界、体积和水态特征。地下水体包括:(1)含水层指聚集在山体岩石裂缝和空隙内,彼此有水力联系的水体;(2)地下水流域指处于地下矿藏内部的含水层群体的总和;(3)地下水源地指地下含水层的一部分,从这一部分抽取地下水的条件比较优越;(4)地下水自然露头指陆地或水下的地下水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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